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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吉工商纪监字[201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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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行政审批权,把受理审查、核准登记、档案管理、各类经营主体的年检验照、动产抵押物登记、特殊类广告登记和备案、协助当事人申请驰名商标和推荐认定吉林省著名商标等作为廉政风险点重点予以防范管理。
  围绕行政执法权,把立销案管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强制措施、罚没财物管理、消费者申诉受理调解等作为廉政风险点重点予以防范管理。
  围绕干部管理权,把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招录公务员等作为廉政风险点重点予以防范管理。
  围绕财务管理权,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招投标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作为廉政风险点重点予以防范管理。
  (四)评估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的概率高低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廉政风险分为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违规行为、轻微违规行为三级等级,实行分级监控。
  (五)制定防范措施。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构建思想道德防线。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全面推进工商廉政文化“五进、五上”活动,坚持把为民执法、廉洁执法的理念和措施体现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上,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文化氛围,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办事。
  二是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制度防范体系。要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制度,不断规范干部任用行为。除经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个别人员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暂不交流外,在风险点岗位上连续满三年应当交流,连续工作满四年必须交流。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三是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全面推进各级工商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推行政务、局务公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强财务审计。
  (六)确定防范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防范责任制,明确风险防范责任人和监督人,并将排查的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责任人和监督人,以一定的形式汇总公示,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七)实施检查考核。建立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措施和防范责任落实等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把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考核各单位和各部门是否按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风险点排查是否准确全面和深入、防范措施是否针对有效、防范责任是否得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工商系统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和创新,是工商部门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掌握开展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方法步骤,为推进防范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从现在开始在全省系统全面推开,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要将本地区的工作情况书面上报省局。
  (三)适时调整完善。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及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要求,研究廉政和监管风险表现的变化,以年度或项目管理为周期,完善工作措施,修订防范内容,形成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局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体制,组成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教、法制、财审、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监察室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带头排查岗位风险,带头制定防范措施。班子成员在做好自身风险防范同时,要负责任地抓好分管部门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注意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职能部门开展风险排查,研究商定防范措施,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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