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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农办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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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1.制定方案。制定重庆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农业部兽医局备案。各考点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建立完善工作规章制度,于4月30日前报考区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2.动员部署。根据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全市的各项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要求。(时间安排:2010年3-4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3.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内各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为深入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时间安排:2010年4-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1.办理收费许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批复,积极向市财政、物价部门申请并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下发全市执行。(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2.确定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考区负责向每个考点选派2名考试监督员,考点根据考场数量设立1-2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考点设立的巡考员和聘任的监考员需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时间安排:2010年4-8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3.考务培训。组织对考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5-9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4.成立考务安保机构。各考点协调当地公安、监察、卫生、保密、电力等部门,成立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务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和电力供应等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各考点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报名。考试前3个月,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通知,由考区向各考点和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有关单位和考生发布信息,将网络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和有关单位要求等信息通告考生。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并同时向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进行确认报名。各考点办公室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工作。报名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各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和考试费报送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对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汇总结果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复核意见,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相关复核结果,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时间安排:2010年6-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2.安排考场。考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时间安排:2010年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3.发放准考证。考区按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号,准考证打印并加盖考区办公室印章后,发放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后,通知考生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领取考生准考证,并由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对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情况等说明材料统一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后报至考区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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