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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白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0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2010年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接上页]

  (七)积极推行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对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流程监控、效能监控、异常报警等功能,参照外地先进经验,制定《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监督办法》,深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推动行政审批网络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并给予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内容不断深化,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三)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政府各部门都要在长白山之窗设立网站,并设立审批公示、办事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和扩充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以便群众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信息动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确保信息发布和更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都要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权限和责任等内容;为民服务事项及其办理条件、程序、时限、承诺等内容。凡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既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公开,提高审批透明度。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加群众在线咨询功能,实现在线答疑,在线解读政策。各政务公开办都要协调档案部门尽快在政务大厅开办档案查询业务。
  
  三、扎实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学校、医保、医院、计生、社保、城管、城市动迁、房屋拆迁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通讯、邮政、金融等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及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业绩考核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
  
  (二)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组织制定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规范办事行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进入白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行为准则、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违诺责任追究、便民服务电话。同时还要公开办事依据、时限、流程、结果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要抓好公开载体建设、重点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市直事业单位的审批服务管理事项要按上述要求进入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逐步建立健全三级行政服务体系。以“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群众更满意”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服务模式,尽早形成市、县、乡行政(便民)服务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态势,推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整体工作上台阶。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各分厅及各类公开办事场厅的监督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分厅及各类公开办事场厅了解和检查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务公开协调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半年考核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严查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
  
  (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为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先进示范点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全面建设、重点培育、深入总结、集中推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原则、建设标准和实施步骤,并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大力推广示范点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培训力度。要重点对县(市)区政务公开部门、纪检监察驻厅工作人员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组织到省内省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等方式,充分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四)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2010年是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八周年,是我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十一周年。各级政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举办征文活动、理论研讨、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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