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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说明:1、本裁定书样式供终结再审申请审查程序时使用; 2、本裁定书简洁写明导致审查终结的特定情形,无需涉及原生效裁判内容和申请再审理由等。 附件二: 立案二庭诉讼文书格式规范(试行) 为统一本庭诉讼文书格式,结合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标题 报告类文书,用小二号黑体字,裁判类文书,用小二号宋体字。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案号或文号 用三号仿宋体字,标题下空一行,右顶。 三、正文 用三号仿宋体字,案号或文号下空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函稿应当使用正反面。 四、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一)下列情形用汉字数字表示: 1、法院诉讼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2、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一起、一笔账、三个单位等; 3、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词的语句。如三角形、七上八下、二分之一、第一书记、某部二连三排四班等; 4、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二)下列情形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公历年代、年、月、日(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和时刻。如1998年11月1日、下午3时1刻; 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 (1)案号。如(2009)民申字第16号; (2)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 000 000可以改写为3.45亿元或者34 500万元人民币; (3)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五、附件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记“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六、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成“o”;右空4字,不能右顶。 七、印章 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八、印章特殊情况说明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九、抄送 成文时间下空两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十、页码 三页以下(不含三页)无需标注页码。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合议庭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