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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省监察厅 2009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暨能力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加大执法和效能监察力度,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为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一、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具体政策,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纪律保障。各级监察机关要选定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相关部门审批效率低下、监管服务不到位,违反投资、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以及以权谋私行为,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继续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继续加强土地管理执法监察,督促地方政府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加强土地审批和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防止以促增长为由而放松土地管理、导致非法用地现象反弹。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出让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等行为;坚决纠正闲置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督促各地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验收,抓好整改,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点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督促财政部门开展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土地出让金收入不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违规减免或变相减免、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等行为。 (三)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我省“两圈一区”建设,加强对各地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发展改革、环保等相关部门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重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督促环保等部门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特别是企业违法排污、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环保执法监管不力,以及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等案件。加强和改进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挂牌督办和公开处理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对挂牌督办案件查纠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征地拆迁。严肃查处不履行征地拆迁审批手续、挤占截留克扣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甚至暴力征地拆迁等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和拆迁户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社保资金专项清理,加强对三峡移民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资金监督网,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体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增强监管实效,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