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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株洲市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办发[2009]40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株洲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9-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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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康复治疗和健康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市工商局:配合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企业用工行为。
  
  市广电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依据。
  
  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全市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加大针对贫困妇女儿童的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缓解妇女儿童的贫困程度,降低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贫困发生率。
  
  市总工会:依法维护女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困难、单亲女农民工提供帮扶救助。
  
  团市委: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和维护服务,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组织发动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参与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具体任务
  
  (一)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机关负责,综治办配合)
  
  (二)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级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公安机关负责,民政部门配合)
  
  (三)建立信息系统,完善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公安机关负责,民政部门、妇联配合)
  
  (四)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专门档案,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公安机关负责,民政部门、商务部门、劳动部门、妇联配合)
  
  (五)强化社会管控,夯实基础工作。对娱乐场所、发廊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公安机关负责)
  
  (六)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公安机关负责,综治办配合)
  
  (七)建立拐卖受害人庇护所。推广“改善生活质量”项目和社区,实施“以受害人为中心”的保护原则,进行心理康复、疾病治疗、技能培训、回归评估等服务。把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负责,综治办配合)
  
  五、行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由过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拐卖为妻、为子行为,转变为对婚姻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生存权、人身自由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的侵犯。我市劳动力流动频繁,面临的反拐工作形势严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完善以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建立和推广以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并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在政府部门、民间团体和社区村组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网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积极为反拐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以及社会环境,预防各种侵害女童和女青年权益的行为,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团体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种资源,为妇女儿童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的服务功能,主动为外出务工女性及留守儿童提供帮助和服务,积极扶持、帮助成立雇主协会和外出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参与预防拐卖工作。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区、村组成员尤其是妇女、儿童自身的反拐意识、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切实加强反拐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扩大就业渠道,积极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采取普遍宣传和重点宣传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制教育,让群众认识到拐骗、买卖人口是一种犯罪行为以及妇女儿童被拐卖后的严重社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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