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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0]88号
【颁布时间】 2010-08-03
【实施时间】 2010-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增收劳动关系和谐调研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9月至10月)。对职工反映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规章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各调研组要通过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化解各种矛盾,协调解决问题。对企业非法用工、超时加班、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由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汇总(10月底)。各调研组将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研究汇总,形成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各调研组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并向市级调研组办公室汇报。市级调研组办公室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各区县调研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严禁"吃、拿、卡、要"。要提高工作效率,总结企业先进做法、典型事例并做好宣传工作,全面促进劳动关系和职工增收工作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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