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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建立富有活力的发展机制 特色工业园区发展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机制、手段和方法推动发展的职能作用,构建由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鼓励性产业政策,做好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着力完善特色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其自主创新水平。特别是在特色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上,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各类资金投入和生产要素聚集;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管理特色工业园区的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鼓励和扶持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为主导产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投资咨询、企业孵化、质量检测、人才培养、营销策划、物流仓储、网络信息、综合配套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要鼓励国家、省重大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及产业技术研究机构落户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标准组织对平台建设进行认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对其技术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专利技术等给予适当倾斜;对服务于特色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园区引入投资咨询机构开展业务,促进园区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比例。强化园区孵化器建设,省级特色工业园区要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的孵化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政策、法律、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低价的办公场所。鼓励质量检测部门在园区内设立专业质检中心,推进质量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凡取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资格的单位,在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申请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引导园区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主动接轨国际制造业标准体系,推进产品国际标准认证。鼓励园区利用 “外脑”开展市场调研、选取营销方式、确定价格策略。努力培植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与园区内企业的物流活动相结合。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特色工业园区的产业层次和管理水平。 促进特色工业园区内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建立和完善,园区管委会要为其提供工作场所和活动条件。协会和商会在制定公平公正规则的基础上,对园区相关产业集聚进行细化指导和服务。 六、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增强建设开发能力 支持在特色工业园区设立以服务区内企业为主的各类金融企业及分支机构。单独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开发适应区内企业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信用贷款、集合类联保贷款,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行集合式企业债券,支持园区内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实施特色工业园区企业上市支持计划,对有上市意愿、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内企业优先培训、辅导,进入辅导期的,享受50万元的经费补助。积极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园区内企业。省级创业投资基金要向园区重点倾斜。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特色工业园区内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向特色工业园区内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票连续持有不满12个月的除外),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特色工业园区为市场主体,整合土地、税收、财政等各种资源,构建 “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为主的信用结构体系,建立市场化、企业化、现代化的投融资平台,支持特色工业园区和区内企业发展。 七、吸引人才集聚,强化园区支撑能力 鼓励特色工业园区建立人才服务中心,支持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培训机构以及各类人才市场进入特色工业园区,开展人才供需信息、人企对接、专业职业培训等工作。要采取资源共享、融资推介、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入园投资和创业。选派省直相关部门优秀处级干部对口到省级特色工业园区挂职帮助工作。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向特色工业园区倾斜。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的骨干企业聘任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由园区对其进行适当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