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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研究[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1-06
【实施时间】 2009-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李荣融、李伟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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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辅分离及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取得重要进展。陕西省属25户大中型企业完成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宁夏、内蒙古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云南省在个旧和昆明启动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试点。湖北省明确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安排必要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困难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资金不足。江西省从2007年起将连续4年集中筹集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海南省通过企业自筹和利用省政府改革专项资金,安置大批长期待岗的困难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等地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二)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步伐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企业调整重组步伐加快。各地通过与中央企业、其他省市国有企业、外资民营企业联合重组,整合本地产业等多种方式,加大企业调整重组和内部资源整合。广东、江苏、天津、安徽、宁夏、甘肃、新疆、青海等地支持所出资企业与中央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通过靠大联强、同业整合等形式,努力打造一批资产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大公司。重庆、上海、广东等15个省市注重构建资产经营公司,通过专业化、市场化操作平台,发挥不良债权处置、困难企业退出、投融资、托管等多项功能,推进结构调整和重组。河北省全力推动支柱产业和优势领域的战略重组,壮大提升钢铁、煤炭两大支柱产业。湖北省以汽车、冶金、能源等九大业务板块为重点,发展龙头企业,推动了全省国有经济重大战略转型。福建省积极推进二、三级企业改革调整,减少子企业77家,有效收缩了投资级次与跨度。青岛市将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集中,实现企业资产调优、规模调大、主业调精、产品调高、整体调强。宁波市明确了“三个收缩、三大集聚、五大领域”调整思路,组建国有投资公司,做强做大一批企业。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取得重大进展,中央企业户数已从151家调整到142家。
  劣势、困难企业退出市场力度加大。今年以来,政策性关闭破产力度加大,各地协调小组克服了许多困难,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平稳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防止了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目前,绝大部分省(区、市)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已进入尾声。陕西、四川、山东积极配合做好华诚物资管理公司政策性破产企业移交工作。天津加大困难企业退出力度,年底前可超额完成400户三类企业的退出目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各地普遍出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加大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浙江省明确国有资本收益专款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企业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国资监管有关费用支出。深圳市全年安排资本性支出、融资支出、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4.5亿元,进一步增强了优势企业发展的后劲。北京市6个区县国资委开展了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管理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制定颁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试行)》,组织完成中央企业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交和200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监管进一步加强。
  国资监管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地国资委牢牢把握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突出出资人代表特点,健全内设机构,梳理出资人机构工作流程,规范履职行为,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新疆、云南等地进一步推进市(地、州)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浙江、山东、江苏、江西等地继续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效能监察、股权激励、债券发行管理等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也根据国资监管实际,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以国务院国资委21个规章和115件规范性文件、地方国资委1800件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具体内容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各地省管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已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省属企业占73%,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省管企业占34%。各地“五五”普法工作也在继续扎实有效推进。
  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扎实推进。各地结合本地企业实际,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业绩考核制度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北京市绝大多数企业实行了任期业绩考核,经济增加值考核试点已经扩大到11户。天津市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管理办法,突出风险管理和发展质量的要求,探索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理念。上海市在确认公布企业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用考核机制督促企业突出主业,剥离非主业资产。山东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基本、个性化、激励性和约束性四类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计分标准。黑龙江、河北等地将绩效评价指标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实现了绩效评价指标与业绩考核有机融合。国务院国资委分析研究考核实践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办法,规范了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工作,在部分中央企业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不断提高考核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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