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研究[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1-06
【实施时间】 2009-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李荣融、李伟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三)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焦点。在这次会议上安建同志做了专题辅导报告,淑和同志也进行了点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我们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关系极大。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明确了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明确了出资人机构与所出资企业的法律关系,把维护所有者权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一系列要求和做法法律化,这对于我们做好国资监管工作是非常有利的。这些法律原则,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真正执行到位。我们五年探索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制度要坚持下去,要用我们有效的工作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而且,目前已经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并行执行,法律中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我们可以按照条例来执行,继续积极探索。希望大家把执行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与我们沟通,我们也会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国资监管工作本身就极具挑战性、极具探索性,我们要继续努力探索。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有比没有好。有的同志可能会有一些意见,但是总体上大家认为,有比没有好,对我们开展国资监管工作是有利的。二是必须把态度转过来。在制订阶段,我们可以充分发表各种意见,但是现在这部法律已经颁布,必须严格执行。三是企业国有资产法也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过程。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极具挑战性,极具探索性,还需要继续实践。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开动脑筋,不断总结,积极探索,对实践当中提出的经过评估有价值的意见,积极反映,相信这部法律能够得到不断完善。这种不断完善的实现,主要就是靠我们从事国资监管工作的同志,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
  
  三、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这里,我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大家回去后,首先要及时将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荣融同志的报告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作专门汇报。日常工作中,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资监管工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思路和想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国资监管工作放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和安排,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信任。这样,我们工作的舞台就更大,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就更大。
  二是认真做好传达学习。大家回去之后,要组织好领导班子的传达、学习和讨论,并把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给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重大任务,内涵丰富、寓意深刻,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领会。大家要及时将学习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告诉我们,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共同做好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
  三是要安排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岁末年初加上现在处于特别时期,在经济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要对保障节日平稳供应,做好应对特殊气候影响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深入困难企业,及时了解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困难职工送温暖。要做好工资清欠等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大家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最后,我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国资系统的干部职工拜个早年,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