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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172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5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商务厅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商务厅机关行政编制101 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30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0名(含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省商务流通促进中心各1名,省投资促进局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撤销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正处级)设在省商务厅。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口岸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和协调全省口岸工作;督促检查口岸联检单位监管、查验、检疫等工作;协调口岸进出境货物运输及重要物资的协调、申报工作;负责对全省直通港、澳陆路车辆指标的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开辟国(境)外航线、航班和申请临时进入我省非开放区域的外籍交通工具事宜提出审查意见;检查督促全省口岸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配套工作的实施;负责一、二类口岸的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
  
  (二)设立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为省商务厅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均为管理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双向投资促进工作,促进省内外双向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我省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性对外招商的宣传、推荐、展会等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省投资促进机构的业务指导、咨询、统计;负责外来驻黔投资促进机构的协调和服务;建立全省吸引外来投资项目库和公布招商目录;组织开展网上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投资促进有关的项目考察、论证、评估、咨询等工作;推动投资签约重点项目的后续跟踪、协调、落实工作; 指导全省各地“一站式”服务、外商投诉等工作。
  
  (三)设立贵州省商务流通促进中心(贵州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省商务厅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商务流通促进、商务举报投诉相关服务工作。事业编制10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
  
  (四)原省招商引资局下属企业划入省商务厅,纳入省商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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