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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招生学校 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原则上应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个别办学特色明显、品牌专业突出的市级重点中职学校经批准后可以试点。 四、招生专业 除师范类、卫生类专业暂不招收高中毕业生外,其他专业可以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 各校应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实际,以电子信息、旅游、酒店管理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校 有意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中职学校,在8月初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提出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申请,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参加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校、专业及招生规模并向社会公布。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将对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5月底对所有拟招收未升学高中生的学校集中重新审核一次。对于在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资助管理、毕业证书办理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并从严处理。 (二)学生报名 有意报读中职学校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有资格的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向招生学校提供由教育部门核发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学校负责建档工作。 (三)录取注册 各招生学校完成报名建档工作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市中职招办办理新生录取手续,领取、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方式 (一)突出专业知识,强化实习实作 针对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文化基础课程掌握较好的情况,在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过程中不再开设文化基础课程,以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技能操作训练为主,加强职业指导。 (二)精选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 在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过程中应针对学生所面向的岗位职业技能的需要,合理设计教学内容;改变普通高中单一的教学方式,采用任务驱动法、项目导向法、案例教学法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 (三)采用双证教学,做到课证融合 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单独设班,采用“双证制”教学,做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融通。即根据职业岗位要求来设置相应课程,把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融入相关课程大纲中,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教学核心,以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为主导,做到融“证”入“课”,“课”“证”结合教学。通过培训,学生可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加强校企合作,提高育人质量 学校与企业合作,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定点式和分段式等培养方式,学校与企业挂钩共同开展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人才培养培训,双方共同商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方案,协同管理教学过程,产教结合,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为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行弹性学制,加强就业指导 推行弹性学制,允许和鼓励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即可申请毕业。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七、课程设置 教学内容以公共素质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习课为主,不再开设文化课程(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已达到中等学历教育要求)。 公共素质课,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职业教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创业观,培养学生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科学严谨的优良品质,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公共素质课程比例约为10%。 专业理论课,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行业概况及发展前景,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专业技能训练做好准备,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专业理论课程比例约为30%。 专业实习实训课,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基本技能,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岗位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素质。专业实习实训课程比例约为60%。 八、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推荐就业,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待遇,也可通过高职考试(含自主招生等)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继续学习。 附件2: 重庆市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 主要专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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