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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184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妇幼保健院等四家医院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四家医院按照各自所属性质,分别纳入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管理,按同级同类医院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四家医院职工(含在职和离退休)纳入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同级同类医院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划转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四家医院划转工作。9月1日起,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院)由市人民政府实施管理,遵义市交通医院由汇川区人民政府管理。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有关人员、资产的划转移交手续。
  (二)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编办、人事、监察、审计及红花岗区、汇川区政府共同负责划转工作。划转四家医院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操作方案,对人、财、物进行相关交接,以保证划转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工作纪律。冻结医院人事和资产,同时加强医院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医院正常运行,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医院负责、对职工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高效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医院整体上划工作。两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划转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表一:
  四家医院人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2009年12月31日

前人员数(人)

2009年12月31日

后人员变动情况

编制数

在职

离退休

调入

调出

离退休

死亡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240

209

103

8

0

2

1

遵义市中医院

280

181

187

4

0

5

2

红花岗区

第二人民医院

200

137

0

1

3

2

1

遵义市交通医院

未核定

23

11

0

0

0

0


  表二:
  四家医院资产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总资产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无形资产

(万元)

账面值

清查值

账面值

清查值

账面值

清查值

账面值

清查值

市妇幼保健院

10726.71

10726.82

6625.22

6625.33

4100.69

4100.69

遵义市中医院

1987.56

2002.33

756.44

771.21

1230.31

1231.12

红花岗区

第二人民医院

416.05

1473.02

332.83

332.83

83.22

1140.19

遵义市交通医院

452.08

452.08

196.98

196.98

207.87

207.88

47.22

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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