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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注重食堂节约用水。食堂用水要单独计量和支付水费,不得无偿使用和实行包费使用。 (四)注重洗车节约用水。严禁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 四、切实抓好办公用品节约工作 (一)严格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配置办公设备及用品,严格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手续,设立办公用品和耗材分类帐目。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能共享的一律实现共享,不得人手一套,提高办公设备的利用率。 (二)循环使用办公用品。提倡用钢笔书写和双面使用纸张,尽量减少圆珠笔或其它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严禁采购高档一次性签字笔。开会和接待来访人员,提倡使用茶杯,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和瓶装饮用水。 (三)推行电子政务。要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制。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公文、报送稿件网上无纸化传输。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把手”是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节能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并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和考核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及时安排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节能管理工作有据可依,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抓落实。各单位要于每年1月30日前将上年度节能工作情况总结及年度能耗统计表报市政府办公室。广大党员要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带头节能,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带动和影响他人时时讲节约、处处不浪费。 (二)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明年年初,市司法局和市法制办公室组织一次学习、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活动。在此基础上,各单位也要抓紧制定学习、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基本内容,使节能工作家喻户晓。负责节能管理工作的同志要带头学习,全面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监督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从2009年1月开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节能措施落实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四)落实能耗核算和统计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能耗统计,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能耗总量大、能耗高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能耗。报送节能工作总结时要同时报送年度能耗统计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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