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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
【发文字号】 渝水党[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4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一)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管理,加大投入,不断完善设施设备,真正把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成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的阵地,文体娱乐的场所,传播知识的课堂,服务离退休干部的窗口,联系离退休干部的桥梁。
  
  (二)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充分利用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发挥好老协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的“唱、读、讲、传”以及棋牌、书画、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并提供好服务。
  
  六、进一步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结合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和激励离退休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水利事业献计献策,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参谋作用,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一)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各级水利部门要满怀感情、主动服务,积极为其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二)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根据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年龄结构和身体状况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政治、生活待遇,为老干部参加活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三)做好易地居住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主动关心和帮助解决好易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在医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走访看望。
  
  八、进一步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老干部工作,深入老干部之中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经常听取汇报,切实负起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节日要走访慰问老同志,注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老同志反映的突出问题,关系老同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解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创造性地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将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和关心、支持离退休工作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离退休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按照渝委办发〔2009〕43号文件要求,加强老干部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开展“让党组织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主题活动。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热心、细心、耐心、用心”做好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提出的每件事,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经常深入离退休人员之中,及时了解意见需求,维护正当权益,切实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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