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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二○一○年六月底前 六、编制南昌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赣审改发〔2009〕1号)的部署,编制南昌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度,制定出台《南昌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办法》。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二○一○年八月底前 七、落实科技防腐要求,加快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配合省里完成南昌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各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录入系统,实行网上审批。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适时启动南昌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实施网上办理。市监察局对这些行政行为实行电子监察。积极创造条件使系统向乡镇延伸。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二○一○年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