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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南宁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解决我市老年人口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列入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的扎实推进,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老龄办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政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方针,将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采取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和有偿、低偿、无偿服务等方式,在政府、市场和家庭之间搭建起功能互动的养老平台,形成政府、市场和家庭联动的养老服务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使居家老人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养老服务,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的目标,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 (一)为本社区符合条件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优抚对象、困难残疾、空巢及高龄老年人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放服务券。 (二)为本社区的服务需求老人开设服务热线“一键通”紧急呼叫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为本社区其它老年人提供优质有偿的养老需求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四)在本社区建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作用,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开展送餐、洗衣、医疗卫生、精神慰藉、托老等不同类型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市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市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行政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社区创新各种为老服务的方式。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市辖区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籍、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一是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和其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家政、日托、送餐、维修等;二是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医疗志愿工作者,定期、不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三是开展精神慰藉服务。主要通过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人员、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上门进行情感沟通,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籍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