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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海南销售分公司、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其它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海南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2010年4月1日,省政府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国ⅲ标准汽油的通告》,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国ⅲ标准汽油。根据《通告》要求和省推行国ⅲ标准燃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确保国ⅲ标准汽油推行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海南省推行国ⅲ标准汽油油品置换及统一标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海南省推行国ⅲ标准汽油油品置换及统一标识工作方案 为确保推行国ⅲ标准汽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海南省推行国ⅲ标准汽油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的范围 全省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和各加油站。 二、油品置换流程 (一)消化库存。 1.及时查验自有油库(油罐)现有库存数量。 2.与现有油品供应商联系,核对已购买未提油的库存数量。 3.根据日常经营水平,确定每日正常消化量。 4.根据推行时间安排,妥善制定库存消化方案,确保原有库存在2010年4月30日前消化完毕。 (二)油品置换。 1.加油站油品置换 (1)自然置换 置换油品前,尽量将现有库存消化完毕,然后灌入国ⅲ标准汽油,待此罐油品消化完毕后,再次灌入国ⅲ标准汽油,如此反复2-3次。 (2)抽空底油 若用户汽油日消化量较小,预计在5月1日前按照自然置换办法无法达到2次,则采用抽空底油办法进行置换。即在5月1日前,用油罐车将油罐内的底油抽空,再灌入国ⅲ标准汽油。 2.企业用户自建油库油品置换 油罐内的汽油发空后,采用顶水的办法,将油罐内的剩余油品顶入其他罐内,再灌入国ⅲ标准汽油即可。 如企业用户油罐较小或只有一个油罐,则可参照加油站汽油置换办法。 3.车辆清洁 凡是运载油品的车辆,须确保专车专用。 在灌装国ⅲ标准汽油前,应确保车辆清洁,避免油品混装后造成质量不达标。 三、标识更新 (一)标识更换。 标识更新工作与油品置换工作同时进行,自5月1日零时起,全省实行统一的标识。 各油品经营单位应在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等的汽油油品标号中加注“ⅲ”字样。 (二)统一标识参考式样。 全省国ⅲ标准汽油各油品的商品名称统一为“90号汽油(ⅲ)、93号汽油(ⅲ)、97号汽油(ⅲ)”。 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价格牌、灯箱、油罐区等应当按统一后的商品名称进行标示。标识组成:“标号+汽油+(ⅲ)”。价格牌下方应当标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海南省物价局监制”的字样。 考虑行业特性和施工特点,各加油站立式招牌按“90号汽油(ⅲ)、93号汽油(ⅲ)、97号汽油(ⅲ)”或“90汽油(ⅲ)、93汽油(ⅲ)、97汽油(ⅲ)”进行标示。考虑加油站灯箱、路牌、加油机侧板、油罐区等标识主要作为提示的用途,为使设计醒目、易辨认,按照“90号汽油(ⅲ)、93号汽油(ⅲ)、97号汽油(ⅲ)、”或“90(ⅲ)、93(ⅲ)、97(ⅲ)”进行标示。 本标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标识的材质、尺寸和颜色。 四、责任分工及监督检查 (一)各市县商务部门和洋浦经济发展局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检查督促辖区内加油站于4月30日前完成油品置换和统一标识工作。 (二)中石化、中石油等批发企业负责于4月30日前完成本企业系统内部油库和加油站的油品置换和统一标识工作。 (三)从5月1日起,由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油品批发销售企业、加油站销售国ⅲ标准汽油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二: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国ⅲ标准汽油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海南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国ⅲ标准汽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国ⅲ标准汽油是指符合车用汽油国家标准(gb17930-2006)规定要求的汽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