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酒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酒政办发[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3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非煤矿山:开展矿井通风、冶金高炉、长距离输油输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及石油、天然气开采(长输管道)、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对病库、险库全面进行限期整改。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检查;加强对矿用炸药等矿用爆破、火工用品使用贮存的安全监管;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灾害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加强对矿山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协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的监管,重点查处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行为。
  
  危险化学品: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集中完善中小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机制,进一步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和生产设备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等非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规范炼油、石化、气体充装、氮肥等从业单位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实现隐患闭环治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管。
  
  烟花爆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全面实施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把好登记备案关,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道路交通:继续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积极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危险路段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然气运输的整治,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运输事故发生。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
  
  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广泛开展以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建设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消防: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治理。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消防队伍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特种设备:继续开展工业气瓶、压力管道元件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民爆产业政策的企业,继续深化超员、超产、超储、超时“四超”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水务:加强对大型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病险水库的治理和监控。特别要加大对引水工程、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大型灌溉水利工程等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监管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治理小水电站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农机: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农机监理工作水平,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