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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5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在对以上内容进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着重揭露救灾资金、捐赠款物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并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五、组织与分工
  
  本次审计由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牵头,统一组织财政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农业环保资源审计处等处室参与完成。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负责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写,汇总全市审计结果,起草上报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情况综合报告,负责审计市本级,组织延伸对部分区(市、县)的审计。
  
  各区(市、县)审计局要成立审计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本地区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对本地受灾严重的乡(镇)、村、组的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情况要加强检查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举报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理。要按照市审计局的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各阶段跟踪审计综合情况及报表。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着眼体制。此次审计要求突出一个“灾”字,重点放在挪用于“灾”之外的问题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同时关注体制、制度方面不完善的问题。一方面狠抓违法违纪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各级审计机关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审计程序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其发挥作用的各种因素,从宏观上、体制机制上提出完善现行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质量控制。各审计组、各区(市、县)审计局要高度重视审计项目的组织工作,及时开展周密细致的审前调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优化整合资源,力争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审计任务。要依据《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加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三)工作深入细致,确保一定的覆盖面。鉴于违规管理和使用救灾资金、捐赠款物问题的高发区在区(市、县)、乡(镇)两级,而揭露问题必须依靠来自基层的取证,因而审计调查一定要深入到基层和灾民户。每个区(市、县)要对部分乡(镇)、村和灾民户进行延伸审计调查,至少要抽查2个乡镇,每个被抽查的乡(镇)至少抽查2个村。救灾资金总的抽查额度应不低于30%。
  
  (四)认真撰写审计报告,如实反映问题。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不仅有定性的分析,也要有定量的分析,增强所反映问题的说服力,避免片面性,同时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五)做好保密工作。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好有关审计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向外披露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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