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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综合治理。 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涉及较多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当前的市场规范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成立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列席领导小组。各市(州)、县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由商务局牵头,安监、交通、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参加,中石化、中石油驻当地销售企业列席的领导小组,集中行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负责打击未取得准入许可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打击假借运输实则销售的行为;工商部门打击未取得工商执照和掺杂使假、缺斤短两、销售劣质油品、从非国家规定渠道批发油品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成品油经营秩序的日常巡查;安监部门严惩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行为,并查处向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给汽油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交运部门负责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营运的行为,对加装流量计和加油装置的车辆不得核发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书;公安消防部门打击非法加油车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质监部门打击擅自安装流量计和加油装置的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专项整治行动要统一时间、明确各自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综合执法力度。 五、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要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石油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坚持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与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无照经营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始终坚持把二者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坚持整顿规范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石油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依法行政;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长效监管制度。从公交系统和重点建设工程实际需要及节约土地资源出发,对确实能够符合国家安监总局《阻隔防爆撬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标准的撬装式加油装置比照新建加油站的申报审批程序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新设该装置须按照国家对成品油经营领域实行行政许可经营的申报审批程序,同时,根据省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为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服务,保证油源供应和油品质量,控制撬装式加油装置设立的试点数量规模,新设撬装式加油装置布点设置由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向省商务厅申报,经省商务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相关建设手续。该装置建成后,比照新建加油站竣工验收办法,办理安全、消防、质监等各项手续后,向省商务厅申请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才能正式营业。三是充分履行部门职能与加强协调相结合。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部门职能,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地搞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四是要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各市州、县(市)区商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宣传、规范成品油市场有关的政策法规,下发安民告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广泛宣传违规经营的危害性和造成影响所要承担的责任,让不法分子为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付出代价。同时要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协助当地媒体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要通过正面报道,重点宣传各级各部门以及主渠道公司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 联系人:黎平 周民雄 联系电话:0731-82287079 (传真)、82289535 附件: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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