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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异地商会(包括异地湖南商会和异地在湘商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推动湖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支持湘商发展的重要性 1.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支持湘商发展,是塑造湘商形象,打造湘商品牌,提升湖南经济实力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鼓励全民创业,提升湖南区域竞争力,促进富民强省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重视和支持湘商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商会及其会员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湖南异地商会团结会员、参与湖南经济建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支持湘商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富民强省的战略部署,以“团结湘商、宣传湘商、服务湘商、发展湘商”为目标,逐步建立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民主、行为规范、自律发展的湖南异地商会,充分发挥湖南异地商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3.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完善以省级商会和商会协作区为骨干,覆盖全国、面向全球的湖南异地商会组织网络;打造一批影响力较大的湖南异地商会,培育一批产值上百亿元的标志性商会会员企业;充分发挥湖南异地商会区域合作和招商引资的作用,湘商回湘和通过湘商引导来湘投资年到位资金千亿元以上,培育 10个以上产值超百亿元的湘商回湘创业示范基地 (工业园)。 三、培育湘商文化,打造湘商品牌 4.培育湘商文化。湘商要传承和弘扬心忧天下、经世致用、敢为人先、兼容并蓄的湖湘文化精神,发扬精诚团结、昂扬向上、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时代精神,以“勇于创业、开拓进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回报社会”为宗旨,以高品质的商业文化活动为载体,树立湘商形象,打造湘商文化品牌,增强湘商软实力。 5.引导艰苦创业。湘商要团结求发展,艰苦创业求发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支持湘商艰苦创业、做大做强。湖南异地商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商会的联系与合作交流,增进友谊、互通信息,推动跨区域的合作和发展。 6.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湘商在做强企业、做大事业的同时,把报效国家、回报社会、贡献家乡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通过“理念回归”、 “资金回归”、 “项目回归”等多种形式,回报社会、反哺家乡,积极融人当地社会,成为经济上有实力、事业上有作为、社会上有声誉、政治上有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7.支持参政议政。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政治安排要考虑湖南异地商会和湘商代表,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大型会议可安排湖南异地商会会长列席。在制定与湘商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前,吸纳湖南异地商会或湘商代表参与咨询,广泛征求其意见。 8.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湖南异地商会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诚实守信的湘商典型、重义厚德的儒商形象,宣传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造福百姓的社会品德,宣传异地商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湖南异地商会和湘商发展壮大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施“湘商创业”工程 9.加强政策支持。 用地支持。重点保障新型工业化项目的用地需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技含量高、安排就业人员多的湘商投资项目,在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上优先考虑。对湘商创建工业园的经营性用地,可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对湘商投资建设非营利性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对湘商投资种养业需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可依法采取转包、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租赁或转包农业高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成片流转土地的,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当地政府要协助做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服务工作。对湘商投资的新型工业化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做好项目用地审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