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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08]67号
【颁布时间】 2008-12-15
【实施时间】 2008-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十四、实施普通高中学籍统一管理制度,规范招生就学秩序。普通高中班额要逐步控制在45人左右。对招生、转休学、毕业、高考报名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分数线制度,保证生源质量。
  
  十五、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市属3所公办普通高中均要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要明确年度责任目标,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校长负责制,强化校长的责任,加强责任目标考核。
  
  十六、全面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激活用人机制。按照平等、高效、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实行层层聘用、合同管理、全员聘用。落聘人员必须调离教师岗位。切实转变传统用人机制,建立起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竞争机制。
  
  十七、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抓实抓细教学常规,分析高考动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八、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学校内部管理与监督检查机制,对学校内部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位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兑现奖惩。
  
  十九、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在督导评估和教师考核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同时要通过畅通举报渠道、深入调查了解、开展民主评议、加大处罚力度等多种措施,坚决制止接受家长宴请、收受家长礼品、带酒上岗、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等不良现象。
  
  二十、政府各部门都要大力支持高中教育的发展,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职责,研究制定支持和扶持高中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为我市高中教育的发展创建宽松的政策环境。积极构建全社会广泛支持、共同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十一、各新闻媒体要以推进我市高中教育的发展为己任,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加强高中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与举措,正面宣传我市高中教育发展成果和取得的业绩,积极宣传学校的创新举措和精神面貌,深入宣传普通高中集体及个人的先进事迹,努力为我市高中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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