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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0-10
【实施时间】 2008-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9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经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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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永耀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我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保安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委各支部(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要形成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及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指导,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工作性质,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离退休党员,视其身体状况只参加重要环节的活动,因身体原因参加活动困难的,经离退休干部总支批准,可不参加集体活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共同参加学习,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为学习实践活动献计献策,但不对他们提严格、具体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全体党员全程参与。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委机关各支部、委属各单位支部(党委),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注意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活动形式,使活动扎实、有效,杜绝形式主义。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办好学习实践活动简报,用好信息资源,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支部要踊跃投稿,积极反映自己的经验做法及活动动态。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促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中心工作相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不能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由影响工作,也不能以工作为由影响学习实践活动。因事出差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时要及时补课。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读书笔记,处以上党员干部要写好调研报告,适时进行研讨交流。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要听取和收集各支部总结,委党组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送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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