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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8-18
【实施时间】 201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0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重点工程局、园林局、房改办、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凝聚力量,鼓舞人心,加快城乡大建设的步伐,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的活动(下面简称开展创建“三优”活动)。
  
  一、开展创建“三优”活动指导思想和意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和省委贯彻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延续和深入。创建“三优”活动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创建“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围绕“为科学发展创先争优为城乡建设铸就辉煌”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在开展创建“三优”活动中,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三优”活动,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是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具有建设特色、展现丰硕成果的重要抓手,也是转变政风、行风,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对于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进一步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对于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创建“三优”活动的范围
  创建“三优”活动要在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引领下,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所有的对外服务窗口(包括政务窗口、公积金窗口、房产交易窗口、建设工程交易窗口、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站所、市政公用服务站所、白蚁防治所(站)、中介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等)、在建建设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农村清洁工程等)、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以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厅党组决定,用两年半的时间,分期分批创建命名100个优质服务窗口,1000个优良示范工程,10000名优秀党员先锋岗。
  
  三、开展创建“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
  优质服务窗口的基本要求是:一是窗口必须建立党组织。窗口一班人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窗口党员自身素质较高,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无服务质量投诉。四是窗口要开展“微笑服务”活动,规范礼貌用语,提高办事效率,着装整齐。五是窗口党组织群众观念、意识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良示范工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一班人能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自身素质较高,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做到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做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四是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材料分类摆放,安全设备齐全,后勤保障卫生,生活实施到位。五是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尊重职工,爱护职工,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党员先锋岗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发展的本领和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三是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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