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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调查制度的通知》和近期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宁夏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尽快建立起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精神,自治区已定于2010年8月到10月在部分县(市)区进行一次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银川市兴庆区将作为此次全区试点县区之一,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积累经验。为了切实做好此次调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已占全市gdp的45%左右,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可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收益,以及城乡分布、行业分布、从业人员分布情况,并进一步完善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体系,有利于市委市政府制订科学、合理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更好地促进服务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摸清试点县区服务业发展的现状,检验统计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模拟服务业统计调查全过程,探索服务业统计调查的方式方法,并锻炼和培养服务业统计骨干,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兴庆区政府要充分认识这次服务业统计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开展好此次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市县分级实施、部门共同参与”的统一要求,为了加强对此次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我市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和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银川市服务业统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我市的服务业统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久彬 银川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尉凯翔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奎 银川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杨兴国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维国 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亚彬 银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小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永豪 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 惠高升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春杨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曹庆宁 银川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统计局,曹庆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按照统一制定的试点方案和实施步骤,组织实施我市试点工作。 兴庆区作为此次试点区,也要尽快组织成立强有力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确保组织实施好本级辖区的试点工作。 三、试点的范围、对象和方法 (一)试点范围 按照我国《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此次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的范围包括国民经济全部20个门类中的14个门类,46个大类和179个中类。14个门类分别是: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⑵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⑶批发和零售业;⑷住宿和餐饮业;⑸金融业;⑹房地产业;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⑼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⑽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⑾教育;⑿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⒀文化、体育和娱乐业;⒁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二)试点对象 按照“法人在地”原则,凡在银川市兴庆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服务业(即全部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以及其他虽不是法人但具有法人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纳入此次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对象。 (三)试点方法 按照自治区统计部门制定的统一试点方案,本次试点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科学推算等多种调查方式综合使用的方法,以搜集取得服务业统计资料。以2009年试点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第二次经济普查名录库资料为基础,建立服务业统计法人单位字典库;并将服务业法人单位按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分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将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全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为限,划分为限额以上(含100万元)企业法人单位和限额以下(不含100万元)企业法人单位。对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采用抽样调查或推算;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居委会)、宗教组织行业采取抽样调查以推算整体。试点调查期为2009年全年数据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