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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地震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市地震局)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震减灾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障、改善和发展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市位于松辽平原断陷盆地内,伊舒地堑从东侧经过,西临松辽盆地地震构造带,受其影响,具有发生6级左右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历史上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1960年榆树发生了5.8级地震,1966年长春南范家屯发生了5.2级地震。全市有51%的面积为高烈度地区,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我市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稠密,经济发达,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密集,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灾害和损失。近一两年来,我市及周边地区小震活动明显增强,表明地震形势比较严峻。 我市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完备,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震科普宣传的深度、广度和规范程度还不够,广大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间工作还不够平衡,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密度不够,短期与临震预报能力还不强;一些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建设历史比较久远,抗震能力存在一些隐患;地震监测设施尚须及时更新;抗震设防管理的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农居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等等。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要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到2010年,我市争取率先达到基本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目标。 (一)要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意识,继续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各级政府和地震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整和完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相应的防震减灾职责和义务,建立地震、建设、规划、民政、宣传、教育等部门互相密切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保证我市“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理顺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地震主管部门要加挂地震局(办)牌子,形成完整的地震工作体系。各级政府地震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一旦发生地震,迅速启动指挥体系,统一指挥,妥善处理,使救灾、减灾工作切实做到协调、有序、高效。 (二)要继续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按照国务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完善我市现有的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加强观测仪器的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在我市西部要增建一个测震子台,完善现有测震系统的避雷设施,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要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网络建设,加大宏观网点的密度,逐步实现宏观观测手段的规模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在2009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一至两个配有观测设备的、专业的地震宏观观测站点,以专业点带动业余点,加强地震观测资料的管理,遇有异常及时跟踪观测,提高地震尤其是临震分析预报水平。 (三)要加强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在地震多发区的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各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保证观测员的补贴发放,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