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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进一步增强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切实做好我市城镇体系发展中的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开展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的管理,大力推进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工作,提升城乡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西安市活断层探测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西安城市土地资源,提高西安市的地震安全水平。市地震、建设等部门要加强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规范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加强对重要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市级和各区县的规划、建设、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编制农村民居工程建设规划,提供农村民居技术和信息服务。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对农村民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乡村公共设施、三层以上农村民居、有政策性扶持的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搬迁的农村民居,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中,要采取科学的抗震设防措施。对于“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建设,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好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关并建立健全新区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于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于地铁、天然气、水利等部门要继续积极推进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建设,要切实落实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切实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要求,指导地震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完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办法。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相关规定和内容为准绳,加强和规范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地震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快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推进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设市地震烈度速报系统。要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发﹝2009﹞83 号﹚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地震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地震、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尽快建设地震灾情速报呼叫中心和地震应急短信息平台系统,完善地震灾害信息接报机制和服务机制。适时建设市级灾害紧急救援队,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区县防震减灾部门自身能力建设,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地震工作部门的地震应急装备建设,配备车辆、通讯设备等地震应急装备,不断提升区县地震工作部门的综合应急能力。 各级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应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08﹞7号﹚的要求,做好各自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政府将适时进行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六)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要在建成地震监测台站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市、区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示范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地震知识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强化防震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完善地震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加大防震减灾信息发布力度,营造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舆论氛围。加强防震减灾先进文化建设,精心筹划防震减灾文化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财富集中,是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重点监视、周密设防。重点监视防御区所在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本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能力。要根据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战略任务,规划好防震减灾工作重点项目,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防震减灾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要在“十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防震减灾“十一五”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