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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推动我市煤炭洗选焦化持续、稳定、健康、安全、环保、高效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长产业链条,打造自治区西部煤焦化产业基地,特制定我市煤炭洗选焦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一、煤炭开采洗选焦化产业执行标准 (一)煤炭开采执行标准 1、坚持“科技兴安”和“装备、管理、培训 ”并重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 2、提高煤炭资源深加工、就地转化率和综合水平,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延深产业链。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目标:国有重点煤矿0.1人以内,地方煤矿0.5人以内。 3、优化煤炭产业布局。单井保留和整合矿井生产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年,全市保留矿井总数控制在58处以内(其中国有重点10处,地方煤矿48处)。除国家、自治区和我市重点项目配套的煤矿以外,原则上不再新批煤矿建设项目。全市原煤生产稳定在3000万吨/年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500万吨/年,地方煤矿1500万吨/年。严格控制原煤外销和火力发电厂直接燃用原煤。 4、加快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稳步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保留矿井基本建成本质安全型矿井。2008年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的煤矿8处(国有重点7处全部达到一级,地方一处);二级标准的煤矿5处,经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的矿井当年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5、工艺与装备。 推广使用更先进的采掘设备和开采工艺,提高煤矿综合机械化水平。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60万吨/年的矿井以高档普采工艺为主,生产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以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为主。到2010年,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保留矿井全部实现市、区、矿三级联网集中监控,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今年底前井工矿井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6、工作面支护及回采率目标。 大力推进采掘工作面支护改造,提高资源回采率。限期淘汰木支护和摩擦支柱支护,推进单体液压支柱改革。到“十一五”期末,井工开采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达到90%以上,采区回采率达到75%以上,矿井资源回采率达到60%以上。露天煤矿要严格规范剥采工艺,严格执行《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采区资源回采率达到90%以上。 7、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清洁能源生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层气(煤层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煤层气(煤层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煤层气资源赋存条件和可利用价值(预计可供抽采利用的煤层气资源储量在80亿米3以上,主要分布在桌子山煤田的卡布其矿区和乌达煤田的黄白茨井田、五虎山井田),在目前乌达矿业公司的黄白茨煤矿和五虎山煤矿已建成的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基础上,在卡布其矿区两个地方煤矿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和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 8、环保与清洁生产。 大力开展矿区生产、生活区域及“三废”治理,把基础好、规模大的煤矿,率先建成花园式矿山,使煤矿的硬化、美化、亮化、绿化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步向各矿推广。 9、煤炭产品质量。 推进原煤矸石产品在井(坑)内分选,减少煤矸石外排和运输,提高商品煤质量,降低含矸率。 (二)洗煤行业执行标准 1、2008年年底前关闭取缔入洗能力60万吨/年以下洗煤厂。 2、新建、改扩建洗煤厂规模不得低于160万吨/年,洗煤工艺以重介为主导工艺。 3、全市入洗能力控制在6000万吨/年。 4、洗煤企业布局。 严格控制单独建设洗煤厂项目。优先支持和鼓励延伸产业链项目配套建设洗煤厂。 符合建设洗煤厂条件的坑口、矿区优先建设洗煤厂。海南和骆驼山地区为洗煤项目建设的主要地区。 5、产品质量。 新建或改扩建洗煤厂,精煤产品质量达到国标标准规定。 6、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 新建和改扩建洗煤厂必须全部实现以重介为主的水闭路循环、节能减排工艺,对煤矸石等副产品要有可行的利用措施。对相对集中的洗煤厂,必须联合配套建设煤矸石砖厂等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场区建设按标准配套防风抑尘网,洗选封闭运行。项目设计必须对厂区的环境改善进行有效治理,使项目的节能、节水、防尘、厂区美化实现“三同时”。 (三)焦化项目执行比国家发改委76号令《焦化行业准入条件》更严格的准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