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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尾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8]77号
【颁布时间】 2008-11-14
【实施时间】 2008-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市地震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8]26号)和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提高全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现就我市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汕尾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活动带中段,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属广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我市目前在防震减灾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地震监测能力薄弱;大量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不规范:防震减灾意识淡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等。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意识,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深刻认识到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防震减灾措施的落实。
  
  二、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工作
  一是加强震情分析。市、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地震监测和震情分析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加强已建成台网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推进多方位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特别是以地下流体、电磁、地形变等为主的前兆观测台站和以地表变化为观测对象的gps基准站的建设,保障台网稳定运行。三是做好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要加快建立市级地震数据库数据分析处理平台,因地制宜做好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的建设。
  
  三、积极做好地震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
  1、加强联络和沟通。各地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提高应对地震袭击后的应急救援能力。
  2、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市、县(市、区)、重点镇要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等“一案三制”,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部门的灾情速报渠道,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系统模拟演练,并通过模拟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3、做好地震应对准备。各地要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资源共享”原则,组建市级地震救援队伍;依托青年志愿者组织,建立地震救援青年志愿者队伍,提高地震救援能力。
  4、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县(市、区)、重点镇要拓展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民政、卫生、供水、供电、建设、公安、市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置应急篷宿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排污、应急厕所等设施,以解决一旦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群众的避震、救助问题。
  5、加强地震应急手段建设。加强震情信息网络及速报技术系统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应急避震模拟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努力建设震灾预防体系
  1、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设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把抗震设防要求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确保各类建设工程能按照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及施工。
  2、加强震害预测和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开展城市震害预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对重要工程、重要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普查,逐步开展抗震加固或改造工作。
  3、继续推进地震小区划研究工作。各地要继续推进县(市、区)、重点镇、开发区的地震小区划研究工作,为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和工程建设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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