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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201号
【颁布时间】 2008-08-19
【实施时间】 2008-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0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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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领导:楚贡洲、王有仁、周济生、黄庚倜、陈宪中、 万 峰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处、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为动力,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提高素质为着力点,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把整改问题作为“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难题。通过抓问题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纠风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要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把整改工作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原因,找准症结,制定管长远、见实效的措施,以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八月份由厅级干部带队到各地各单位督导政风行风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九月份,省厅要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开展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组织检查。要明确检查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政风行风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适度曝光。对省辖市司法局今年评议位居当地30名以后的取消系统内综合评先资格,对位居当地后3名和系统后3名的取消系统内所有评先资格,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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