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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继续解放思想,其背景是我国发展中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条件、环境、目标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形势带来了新要求,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如何在全面开放的条件下,保持我国经济的自主性;如何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条件下,保持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如何在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保证社会事业同步前进;如何在大量运用资源的条件下,保持环境优良和可持续发展等等。这就需要继续解放思想,探讨新方法、寻求新路径、实现新突破。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是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领域的思想解放,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努力改变主观方面的不适应,破除客观方面的不符合,开辟思想解放的新境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省司法厅新一届党委组成以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一些工作走在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和省直政法机关的前列,我们的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得到了司法行政系统绝大多数同志的拥护和支持。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压力。我们要迎接新挑战、夺取新胜利、创造新辉煌,就必须充分认识新时期解放思想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以思想的新解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们需要从五个方面解放思想,把握工作。 (一)继续解放思想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快速蓬勃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许多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距离党和政府的要求、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距离中原崛起的需要,还有不少的差距。一些地方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还停留于传统的发展观念和思维方式,迟迟转不过来;有的对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规律研究不够、琢磨不透,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只有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继续解放思想,更加准确、更加全面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才能切实转变多年以来形成的自卑、封闭、保守等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才能切实解决资源分散、各自为战,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等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才能建立起促进科学发展的决策执行、督查推进、激励约束等体制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继续解放思想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的动力之源 面对党的十七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在当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如现行监狱体制与刑罚执行的不适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缺少有效衔接,“两结合”的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短缺、经费不足状况等,迫切要求我们继续解放思想,坚定改革创新的信心,敢趟“深水区”,敢走“新路子”,敢啃“硬骨头”,敢领“硬任务”,敢打“攻坚战”。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掌握改革创新的规律性,增强改革创新的有效性,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 (三)继续解放思想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继续解放思想,有利于我们睁开眼睛看世界,站得更高,把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放到中原崛起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来审视,清醒认识自己在大局中的地位,清醒认识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使争创一流、跨越发展的愿望更强;有利于我们放眼未来,看得更远,确立更高的定位,有更高的追求,不为点滴成绩而自满,不为任何困难所羁绊,不为任何风险所恐惧,不为任何干扰所困惑,始终保持创新的勇气、改革的锐气和进取的朝气,使争创一流、跨越发展的信心更足;有利于我们积极主动地把握发展规律,谋得更深,抢抓发展机遇,顺应发展趋势,在总结自身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扬长避短,使争创一流、跨越发展的步伐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