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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
【发文字号】 宁建[安]字[2008]22号
【颁布时间】 2008-10-27
【实施时间】 2008-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4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八)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配电设施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提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开展现场消防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掌握灭火、救护以及逃生自救等知识;要全面落实防火措施,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要严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实行明火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随意丢弃烟头;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标识醒目。
  (九)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对周边社会的负面影响。特别要加强对燃气等地下管网的保护,防止野蛮施工挖断或堆载压坏地下管线,影响燃气、电力等的正常供应。因施工导致地下管线事故的,应立即向“110”报告,争取及时处置,将影响较少到最低程度。
  (十)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建管(安监)机构、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汲取今年以来几起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建设部督查组提出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
  各市、县建管(安监)站必须于2008年11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严格认真,不走过场,要对所有工程检查情况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做到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凡达不到冬季安全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立即停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抢工期或其它理由强行施工。各市、县建管(安监)机构对违反规定强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吊扣项目经理、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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