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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内质监监发[2008]224号
【颁布时间】 2008-07-31
【实施时间】 2008-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评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质量,规范许可证申报工作程序和文书使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期限和明确责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自治区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市场准入审查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区局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细则及处理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审查处理准则》)。现将《审查处理准则》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盟市局要严格按照《审查处理准则》的要求,认真、准确、规范、及时上报企业申报材料,进一步完善食品准入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则制度,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超时积压申报材料。上报材料需附盟市局正式文件。
  
  二、要切实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今后区局将把退回申报材料的问题记录,作为对盟市食品审查员和审查组长的考核依据之一。自治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评审中心将每两月通报一次盟市申报材料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市场准入审查工作考评细则(试行)》,每年进行一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审查员资格。
  
  三、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延续换证的企业,凡许可证有效期的时间超过申报时间而不能说明其有效理由的,盟市局受理前需先申报注销,然后按照新申证程序受理企业申请。
  
  四、上报延续换证、变更企业材料时均需附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五、审查处理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区局监督处和区局评审中心联系。
  
  六、原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流转单》同时废止。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试行)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试行)
  
  一、申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  
  
  

审查项目

存 在 问 题

处理原则

备注

1

1

申请书封面

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填写不符合细则要求: ◆ 直接填写所申请产品的名称(如直接填写“饮用水”)。 ◆ 其他与发证标准格式不符的情况等。

提供补正

上报表格要正确 , 无异议时,个别错误可由审查中心代改,不一致时退回

2

企业名称、企业印章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退回整改

 

3

企业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生产地址(厂址)与卫生许可证不一致。

退回整改

厂址与卫生许可证基本一致,无关键字 / 词 / 信息的差别,可不退回整改

2

1

企业基本

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一栏中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等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不一致。

退回整改

 

2

申报产品情况中申报产品名称及其品种不符合细则要求,不填产品品种名称或产品名称不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如××奶饮料,所填名称为××奶)。

退回整改

 

3

产品执行标准号填写错误或缺年号,或与实际产品的执行标准(检验报告)不一致。

退回整改

 

4

审批栏未加盖公章;或填写不齐全(如只盖章未签意见,未填写日期,未填写合格等级等信息)。

退回整改

退回材料再次上报时,需重新签署意见、日期并加盖公章

3

1

组织结构

概述

含有分公司的未填写相关信息。

退回整改

 

4

1

人员一览表

未包含细则中有资质要求的人员,如检验人员;茶叶生产企业要求有评茶员;白酒企业要求检验、酿造、调配、品酒人员等。

退回整改

 

5

1

生产设备表

生产设备表中缺少细则要求的生产设备。

退回整改

 

2

一体化设备未标明集合的工艺(如自动生产线所包含的工艺)。

退回整改

企业说明情况,盟市局确认加盖公章

3

使用其他设备但未标明所替代的设备和工艺。

退回整改

企业说明情况,盟市局确认加盖公章

6

1

企业主要

原材料、包装

材料一览表

缺少申证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 表中无产品标签配料表所列原料。

退回整改

 

2

所用原料执行标准不正确(涉及原料供方问题)。

退回整改

 

3

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原料;使用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原料,但未填写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分装进口产品未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退回整改

 

7

1

企业主要

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企业检验设备不齐全;或精度等级不能满足要求。

退回整改

 

2

检验设备未检定或超期(包括在办证进程中过期)。

退回整改

 

3

因产品的特殊性或检验方法的特殊性,细则中要求的检测设备不适用,但未对缺省或替代该检测设备的合理性做出说明。

退回整改

 

8

1

营业执照 (正、副本) 卫生许可证

(正、副本) 代码证

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不清晰、未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无法看出其年审情况及证件有效性等必需的信息。

要求补正

可重新索要证件,市局签字盖章后邮寄

2

经营范围不包含申证产品。

退回整改

 

3

证照中有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如筹建,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但已过此有效期)。

退回整改

 

9

1

现场核查表

核查项目判定不全。

退回整改

 

2

判定一般不合格的项目未描述不合格事实,或描述不正确。

退回整改

 

3

现场核查表封面信息填写不正确,如未填写申请生产企业所申请生产的全部产品名称。

退回整改

 

10

1

现场核查

报告

基本信息中现场核查地址与卫生许可证不一致。

退回整改

 

2

基本信息中产品名称、申证单元与申请书不一致。

退回整改

 

3

现场核查报告不合格项统计不准确,结论不正确。

退回整改

 

4

各类人员签字不齐全,日期填写不齐全或不正确,或企业未盖章。

退回整改

 

5

审查组长未取得组长资格。

退回整改

 

11

1

抽样单

企业基本信息与所提供证件不一致。

退回整改

 

2

抽样产品与企业申报产品 / 抽样原则不符。

退回整改

 

3

抽样数量不符合细则要求,样品规格与样品数量不对应。

退回整改

 

4

抽样单中产品基本信息与产品标签不一致。

退回整改

 

5

抽样单未签字、盖章。

退回整改

 

12

1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以及实验室认可标志已超过有效期,检验机构无发证检验资格。

退回整改

 

2

检验报告基本信息不正确(抽样、检验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抽样数量等与抽样单、企业基本信息等不一致)。

退回整改

 

3

检验依据不明确或不正确。

退回整改

 

4

检验项目不全或错判。

退回整改

 

5

标签中企业名称 / 地址与证照不一致。

退回整改

 

6

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

退回整改

 

7

结论不正确[如个别项目检验不合格,但结论却为合格(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退回整改

如修改检验结果数据,质检机构应提交合理的解释并盖章

8

检验报告盖章、签字不齐全。

退回整改

 

13

1

其他

省级发证盟市收费的未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省级发证审查费交区局的和国家发证的申证材料,未提供给区局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和交费企业名单。

可传真提供

 

2

没有本批次盟市局正式文件、流转单或流转单上无经办人亲笔签字(打印、签章无效)的企业申请材料。

退回整改

每份材料流转单要订在封面

3

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如:组织结构图与人员一览表,生产设备一览表与企业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

退回整改

 

企业申请材料中未提供真实反映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等整体情况照片的。如:关键生产设备设施、检验仪器、无菌室等照片。

退回整改

抽查时现场复合

4

涉及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未提供盟市、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文件,产业政策证明原件。

退回整改

 

14

1

企业标准

规定指标不符合国标、行标要求,低于国标和行标的情况未作合理性说明。

退回整改

 

15

1

期满换证

未提交原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及复印件。

提供补正

原件邮寄、复印件传真

16

1

变更

企业有变更名称、地址等情况。

? 未提供变更申请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及复印件。

? 未提供工商证明原件。

? 未提供新、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 涉及产业政策,未提供产业政策证明原件。

退回整改

 


  
   ★要求:
  
  1 、各盟市局监督科或评审办上报材料时应附盟市局正式文件、申请材料和《食品申报企业材料汇总表》( 5 张表),并在材料寄出后当日发送电子版〈汇总表〉(用 excel ),并电话确认收到情况。邮箱地址: e_mail : ps_nmg@sina.com
  
  2 、为确保时限,评审中心通过电话 / 传真通知盟市局整改的问题,请于 3 日内完成对材料的补正,超过一周未补正的将退回材料。
  
  3 、要在申证材料右上角处标出申请类别(发证、期满换证、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增项)等内容。
  
  二、上报材料必备的表格 (详见附表)
  
  1 、 食品生产许可证材料审批流转跟踪单(按实际填写,不能打印)
  
  2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面材料目录(报国家)
  
  3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面材料目录(报区局)
  
  4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共 6 张表,均需现场填写,不能打印)
  
  4-1 、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首次会议签到表
  
  4-2 、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末次会议签到表
  
  4-3 、生产许可证必备检验仪器实地核查记录
  
  4-4 、生产许可证必备设备实地核查记录
  
  4-5 、生产许可证必备生产条件实地核查记录
  
  4-6 、内蒙古食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过程观察记录
  
  5 、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应附照片内容( 20 张以上照片)
  
  6 、食品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盟市局汇总上报纸质、电子版用,共 5 张表)
  
  6-1 、符合食品发证条件企业情况汇总表
  
  6-2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表(期满换证)
  
  6-3 、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变更汇总表
  
  6-4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汇总表
  
  5-5 、食品盟(市)局收费情况汇总表
  
  附表 1 申请类别 :
  
  食品生产许可证材料审批流转跟踪单 ( 订于申请书前 )
  
  

企业名称

 

受理或经办单位

 

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

 

序号

材料流向

日 期

再报日期

经办人签字及意见

序号

材料流向

日 期

再审日期

经办人签字及意见

1

企业申请日期

 

 

 

10

材料审核

 

 

 

 

 

2

受理前材料审核

 

 

 

11

综合办登记

 

 

 

3

申请受理

 

 

 

12

中心主任

 

 

 

4

现场核查

 

 

 

13

不合格材料退回盟市局

 

 

 

 

 

5

产品抽样检验

 

 

 

14

发(换)证建议报监督处

 

 

 

6

检验报告发出

 

 

 

15

许可前抽查

 

 

 

检验报告收到

 

 

 

7

材料整理、补正

 

 

 

16

区局审批或上报国家局

 

 

 

8

盟市局上报

 

 

 

17

材料存档

 

 

 

9

评审中心收到

 

 

 

18

其他

 

 

 

材料处理建议

上报区局 传真通知盟市局 材料退回盟市局整改 批准人(材料退回时适用):

二、材料审查问题清单

1 、

2 、

3 、

4 、

5 、

依据《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第 项的规定,将材料退回你局,请对以上问题按规定进行整改后 20 日内寄回区局评审中心,超过期限时盟市局要作出书面说明。

盟市局签收人: 日期:

三、整改结果验证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提出建议)

验证人: 日期:

备注:


  
  附表 2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面材料目录 (报国家)
  
  企业名称: 档案号:
  
  

序号

项 目

数量(份)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

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

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已获证企业提供复印件)

 

9

haccp 体系认证证书(已获证企业提供复印件)

 

10

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水源评价报告 水源水质跟踪检测报告(矿泉水生产企业提供复印件)

 

11

分装食品的,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复印件)

 

12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1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

 

14

不合格项改进表

 

15

产品抽样单

 

16

发证检验报告

 

17

其它

 


  
  整理人: 核准人: 入档人:
  
  (盟市局人员) (监督科或盟市审查中心负责人) (区评审中心)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附表 3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面材料目录 (报区局)
  
  企业名称: 档案号:
  
  

序号

项 目

数量(份)

1

流转单

 

2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

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

企业厂区布局图

 

10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关键控制点和参数)

 

11

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要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复印件

 

12

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已获证企业提供复印件)

 

13

haccp 体系认证证书(已获证企业提供复印件)

 

14

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水源评价报告 水源水质跟踪检测报告(矿泉水生产企业提供复印件)

 

15

自备井水质检测报告

 

16

分装食品的,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复印件)

 

17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计划表

 

18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19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

 

20

不合格项改进表

 

21

产品抽样单

 

22

发证检验报告

 

23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共 6 页)

 

24

饮用水企业洁净度检验报告

 

25

质量管理手册

 

26

缴费发票复印件

 

27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核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

 

28

核查企业相关照片( 20 张以上)及光盘

 

29

其它

 


  
  整理人: 核准人: 入档人:
  
  (盟市局人员) (监督科或盟市审查中心负责人) (区评审中心)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附表 4-1
  
  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首次会议签到表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证单元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审查员声明

本人与该申请单位无任何利益关系,也未参与该企业的有偿咨询活动,能够确保此次实地核查的独立性、公正性,特此声明。

 

审查组全体成员签字:

审查组

姓 名

企业人员

姓 名

职 务

组长

 

厂级领导

 

 

组员

 

 

 

 

组员

 

部门负责人

 

 

观察员

 

 

 

 

 

 

 

 

 

 

 

 

 

 


  
  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查组、观察员、被核查企业各一份。此表现场填写,不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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