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内质监监发[2008]224号
【颁布时间】 2008-07-31
【实施时间】 2008-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附表 4-2
  
  

企业名称(盖章)

 

生产地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审查组

姓 名

企业人员

姓 名

职 务

组长

 

厂级领导

 

 

组员

 

 

 

 

组员

 

部门负责人

 

 

观察员

 

 

 

 

 

 

 

 

 

 

 

 

 

 

审查组根据《实施细则》和《核查办法》的要求,对你单位进行了生产条件实地核查。经综合评价,实地核查结论为 。具体不合格项内容详见《不合格汇总表》。


  
  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末次会议签到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查组、观察员、被核查企业各一份。此表现场填写,不许打印。
  
  附表 4-3
  
  生产许可证必备检验仪器实地核查记录
  
  企业名称:
  
  

序号

场地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检定情况

出厂编号

生产厂家

购置日期

 

 

 

 

 

 

 

 


  
  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审查组长: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附表 4-4
  
  生产许可证必备生产设备实地核查记录
  
  企业名称:
  
  

序号

场地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生产厂及国别

购置日期

 

 

 

 

 

 

 


  
  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审查组长: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附表 4-5
  
  生产许可证必备生产条件实地核查记录
  
  核查部门核查日期 / 时间:审查员 :
  
  

审查条款

审查记录

判定

 

 

 


  
  注: 1 、判定栏说明:
  
  该条款符合要求填“√”;不符合要求填“×”;虽有偏差但未构成不合格填“ ﹡ ”。
  
  2 、审查记录:
  
  按《细则》要求的条件如实填写,眼见为实具体描述,不能写“ í í í 符合要求”。
  
  附表 4-6
  
  内蒙古食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过程观察记录
  
  核查计划编号:  核查日期:
  
  审查组长: 成员: 观察员: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发证 增项

迁址 其他

申报产品

名称及单元

 

实地核查

结 论

 

实地核查

过程概况

 

审查组到达时间: 月 日 时 分

审查组工作时间: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末次会议时间: 日 时 分

抽封样品时间: 日 时 分

审查组成员

履行职责情况

(可附页说明)

? 专业能力:

2 、行为规范:

 

 

实地核查

不合格项合理性

 

是否发生过影响实地核查的问题

(若有,请详述)

 

对实地核查

结论的意见

同意

不同意(请详细说明)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注 : 1 、此表由 各盟市局 观察员填写,每个企业一份,应准确、真实。
  
  附表 5
  
  
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应附照片
  
  ( 20 张以上)
  
  

  
  一、生产环境
  
  1 、生产企业的外观照片(近景和远景):用以确定该企业所处的位置及周边环境。
  
  2 、厂区道路硬化照片:用以确定该企业的厂区道路硬化及卫生条件。
  
  二、生产场所:
  
  1 、空气净化系统照片(细则中有要求的提供)。
  
  2 、生产车间布局照片(特别强调生、熟分开)。
  
  3 、车间地面及操作台案照片:体现易于清洗、消毒等。
  
  4 、更衣室与车间的入口处。
  
  5 、防蝇、防虫、防鼠、防尘和洗手消毒设施。
  
  6 、厕所外门不得与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门窗相对。
  
  7 、二次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细则中有要求的提供)。
  
  8 、原辅料库、成品库。
  
  三、必备的生产设备:主要体现细则中要求的各种生产设备。
  
  四、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及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的布局:主要体现细则中要求的各种检验设备。
  
  五、本次核查组成员、观察员首、末次会议照片;企业代表参加会议的照片。
  
  上述所有照片需刻录成光盘与材料一同上报。
  
  注:照片尺寸为 6 寸, a4 纸上每张贴 2 张照片,照片下方纸的空白处用打印机打印文字注明所拍照片内容。
  
  附表 6-1
  
  符合食品发证条件企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数:填报日期 : ××××年××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企业代码

产品名称 ( 范围 ) 及商标

产品类别编号

企业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地址 )

生产场点地址 ( 卫生许可证地址 )

出厂检验方式

一般不合格项数目

受理申请部门

审查组负责人

经济性质

企业人数

设计能力 ( 吨 )

年产量 ( 吨 )

合格等级

1

 

 

 

 

 

 

 

 

 

 

 

 

 

 

 

 

2

 

 

 

 

 

 

 

 

 

 

 

 

 

 

 

 

3

 

 

 

 

 

 

 

 

 

 

 

 

 

 

 

 

4

 

 

 

 

 

 

 

 

 

 

 

 

 

 

 

 


  
  审核: 复审: 核准:
  
  附表 6-2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表(期满换证)
  
  

填报单位(盖章):××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数: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企业代码

产品名称(范围)

产品类别编号

住所

生产地址

出厂检验方式

一般不合格项数目

受理申请部门

审查组负责人

经济性质

企业人数

设计能力(吨)

年产量(吨)

合格等级

商标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日期

1

 

 

 

 

 

 

 

 

 

 

 

 

 

 

 

 

 

 

 

 

2

 

 

 

 

 

 

 

 

 

 

 

 

 

 

 

 

 

 

 

 

3

 

 

 

 

 

 

 

 

 

 

 

 

 

 

 

 

 

 

 

 


  
  审核:  复审:  核准:
  
  附表 6-3
  
  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变更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 ××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数: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检验方式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日期

变更情况

备注

变更前内容

变更日期

1

 

 

 

 

 

 

 

 

 

 

 

2

 

 

 

 

 

 

 

 

 

 

 

3

 

 

 

 

 

 

 

 

 

 

 


  
  附表 6-4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数: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单位

注销原因

注销时间

备注

1

 

 

 

 

 

 

 

 

 

 

 

2

 

 

 

 

 

 

 

 

 

 

 

3

 

 

 

 

 

 

 

 

 

 

 

4

 

 

 

 

 

 

 

 

 

 

 


  
  审核:  复审:核准:
  
  附表 6-5
  
  食品盟(市)局收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类别

组织审查的单位

产品

企业数(家)

申证单元(个)

审查费(元)

公告费(元)

小计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审核:  复审: 核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