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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8]128号
【颁布时间】 2008-07-15
【实施时间】 2008-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建房(2008)236号],就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审计署《关于青海省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 用情况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责令整改通知书》[青监管(2007)95号]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 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找准并解决好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 《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风 险,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积极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 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 抓紧解决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整改通知书》中反应的各类问题;
  
  二是 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使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 查处;
  
  三是 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控制资金运作风险;
  
  四是 进一步贯彻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五是 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和2007年审 计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自查。 二是 管委会对自身履行决策职责情况进行自查。 三是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和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 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 对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六是 对监察和纠风、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 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和运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一是 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 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 对发现的项目贷款、挤占挪用、逾期贷 款及购买国债出现的资金风险进一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三是 及时纠正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 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认真清理,坚决纠正;积极推进在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的覆盖 面;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对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坚决纠正;进一步完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优化业务流 程,简化办事手续,解决职工提取难、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四)建立主管领导责任制。 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答疑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充分利用网站、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五)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对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或造成资金严 重损失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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