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08]126号
【颁布时间】 2008-07-15
【实施时间】 2008-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7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化办落实2008年“数字福建”工作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四、基础设施方面
  
  (十六)完善电子政务网络
  
  以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切入点,利用公共网络资源,配合省里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工作。完善政务网,开展“政务即时通”应用。做好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地址与域名的配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
  
  (十七)推行无线宽带应用和业务创新
  
  充分利用现有无线资源,引导运营商等企业多渠道、多方式投资建设宽带无线网络,推进无线宽带应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三网融合、iptv服务试点。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无线电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五、保障工作方面
  
  (十九)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
  
  配合省数字办开展“福建省信息条例”立法相关前期工作,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电子政务绩效测评指标体系与测评方法,修订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市级网上审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
  
  (二十)强化标准化工作
  
  做好信息化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参与基础信息和部门核心业务信息的地方标准的制定。加强标准在各类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应用,强化项目评审、验收中标准符合性审查。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一)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数字福建“十一五”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总体规范,提出优先开发和重点保障的信息资源与应用系统目录,促进资源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实现电子政务总体目标奠定基础。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二)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进一步完善网上应急指挥调度、信息通报、协调处理等机制。加强重点部门安全等级评定和保护工作,强化重点部门信息网络安全措施以及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三)组织信息化试点和研究
  
  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数字林业”、社区信息化、新农村信息化等试点,积极参与“信息化推进机制和区域信息化工作条例”、“电子政务建设运维外包模式和机制”等专题研究。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二十四)加强培训和宣传
  
  充分发挥信息化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信息化项目管理、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农村信息化、企业信息化、信息安全以及相关标准等内容的培训。开展“数字漳州”建设与应用的宣传。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