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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08-05-13
【实施时间】 2008-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0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万里行云南段活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政府、曲靖市政府,省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举办的“安全生产万里行”(以下简称“万里行”)活动定于2008年6月24日至30日在云南省开展。为确保“万里行”活动在我省顺利开展,根据国家“万里行”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万里行”云南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2008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云南段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今年的“安全生产万里行”(以下简称“万里行”)活动在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和山西省开展,中央主流媒体、国家部委司局领导、有关安全专家一行,将于6月24日至30日在云南省开展活动。为了确保“万里行”活动在我省顺利开展,根据国家“万里行”活动组委会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就“万里行”云南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总结先进,推广经验,鞭策落后。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推动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政府和段琪副省长为主任,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云南省组委会”,按照万里行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万里行在我省的活动。云南省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和段琪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叶燎原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贵荣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丽元省安监局局长
  邹立生云南煤监局局长
  蒋 平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周云峰省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杨建军省总工会副主席
  杨金莹团省委副书记
  白 良省安监局副局长
  张春生云南煤监局副局长
  余世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要承办“万里行”活动的具体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
  办公室主任: 段丽元省安监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邹立生云南煤监局局长
  白 良省安监局副局长
  张春生云南煤监局副局长
  余世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办公室联络员:杨志伟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徐剑安云南煤监局办公室主任
  李俊龙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教处副处长
  李 勇省安监局宣教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80256198025618(传真)
  电子邮箱:sharksafety@vip.sina.com
  
  三、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四、重点内容
  “万里行”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为主线,深入基层单位,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传播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万里行”云南段活动重点采访报道以下内容:以煤矿、非煤矿山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督促检查、采访报道矿山和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车辆违规超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活动有:
  (一)万里行。6月24日-29日,深入昆明、曲靖的道路、厂矿、社区、乡村、学校,明查暗访,实事求是对两市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30日,万里行活动结束仪式与云南省、昆明市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昆明举办,国家安监总局领导、省政府领导和昆明市政府领导以及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万里行活动结束仪式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五、工作分工
  “万里行”云南段活动中,组委会成员单位在活动中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重点新闻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万里行记者团活动,把握舆论导向,确定宣传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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