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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民政厅
【颁布时间】 2010-09-09
【实施时间】 2010-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8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支持监督管理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的指导意见


  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36个市辖区已经普遍建立起了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为了促其正常运营、规范服务,加快发展,让所有老人都享受及时、满意、周到、便捷的服务,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争取政府全方位支持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运营
  居家养老呼叫服务行业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养老工作的大局出发,大力支持养老呼叫网络的建设与发展,加强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建设助力、加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利用热点时段、显赫版面,把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的宣传纳入公益事业宣传范围,利用广告、专栏、标语、短信、小品、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高密度地宣传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特别要加大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服务老人,老人得到救助、救急、救命等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所有人,尤其是老年人都知道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使用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享受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带来的方便与实惠,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帮助老人加入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所有老人都乐意使用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的社会氛围。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给予政策支持。民政部门尽量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呼叫中心需要帮助解决办公场所的,可以按照从无偿帮助逐步过度到低偿、有偿使用的思路,积极协调解决办公场地问题。对民办非营利性企业,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各种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的支持。
  (三)加强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开发商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开发商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的支持。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服务的对象是老年人,是一个弱势的群体,必须千方百计维护老年人在养老消费上的一切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实际的行业准入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和国家对民办非营利性企业的要求,把好入口关;要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公平竞争的同时,加大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运营商的监督管理,通过随时随地的入网体验,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的服务进行指导、督导和检查。并设立综合考核评分体系,对服务态度不规范、接听不及时、答复群众满意率低的公司,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民办非营利性企业资格和取得政府支持、资助资格。
  二、基层社区组织要大力支持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公司工作
  基层社区组织要大力支持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公司工作,加强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在社区的服务组织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基层社区组织要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解决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设立呼叫服务站点问题,互惠互利地做好居家养老工作,更好地满足辖区老人服务的需求。
  (二)基层社区组织要利用合法手段、合法形式采集老人基础信息,帮助居家养老呼叫中心开拓市场。全面掌握老人的基础信息,动员更多的老人利用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接受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的服务,这是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发展的基础,也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为老人服务,做好养老工作的基础。基层社区组织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采集有关老年人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住址、子女及其他亲属联系方式、是否患有重症、慢性疾病等情况信息。老人的基础信息是最有价值的信息资源,为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供老人基础信息是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最大的支持,老人的基础信息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基层社区组织所有,基层社区组织可以让呼叫服务中心无偿使用,支持呼叫中心的发展。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组织要在今年年底之前,把采集老人基础信息作为做好养老工作的基础性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调查清楚,掌握实情。
  (三)社区组织要加强对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在社区的服务组织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呼叫服务公司在社区的服务组织和人员在做好公司安排的服务工作的同时,要服从和接受社区组织的监督、管理。
  三 、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公司要加强对加盟商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运营制度,提高服务质量,要始终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民有所难,我有所助”为服务宗旨,按照老人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上门施助施救,满足老人多样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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