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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组织实施阶段(5-12月)。从现在起至2009年春节前加大检查力度,尤其要结合实际组织1-2次大的统一行动,同时要加大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 在第二阶段,省局拟组织开展三次专项执法月行动。一是5月组织开展主题为“反侵权”专项执法月行动。主要以省内驰名、著名商标商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批发市场、烟酒专卖店、超市(门店)、印刷企业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二是7月组织开展主题为“打假冒”专项执法月行动。主要针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库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假商标标识大多从省外流入的实际,重点地区要抽调专人,采取盯人战术,力争在省外印制假冒商标标识案件的查处上实现突破。三是9月25日至12月25日,组织开展主题为“保品牌”百日执法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库房、汽车、火车货运站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各地要充分发挥“线人”的作用,寻找线索,查找窝点,快速行动,坚决铲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至31日)。省局将组成验收小组对各地开展的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单项考核。 各地将开展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工作情况(青海省驰名、著名商标案件查处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上报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各地每月上报一次工作动态,重点信息、动态随时上报。保护活动结束后,各地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省局商标广告处。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