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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治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3-05
【实施时间】 2008-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5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品位,推进城市绿化进程,切实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宜居城市活动的意见》(晋政发[2007]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精品、效益、魅力”的绿化理念,坚持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我市2008年城市绿化工作的主要目标:

  
  1、市区(含新区)新增绿化面积46万平方米,改造面积34.8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净增1个百分点以上,人均净增公共绿地面积0.5平方米以上,三项主要绿化指标稳步增长,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36个。

  
  3、创建2个国家园林县城和3个省级园林县城。

  
  (二)具体任务是:

  
  1、义务植树完成30万株,新增绿化面积20.98万平方米。

  
  (1)市内各主要街道临街花池及行道树新植、补植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6万平方米;

  
  (2)市区改建后的东防洪渠两侧种植各2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新增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

  
  (3)长北干线与北外环交叉出入口绿化建设,针漳村、关村出入口绿化建设,城西北路与北外环交叉出入口绿化改造,长临路与西外环丁字出入口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

  
  (4)机场路世纪春天东小区墙外景观绿化,新增绿化现积0.15万平方米;

  
  (5)长兴北路便道绿化种植胸径15厘米以上国槐955株,新增绿化面积1.9万平方米;

  
  (6)英雄北路与长兴北路连接线(博源三部段)景观绿化,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7)北外环、东外环、西外环、南外环环城林带、长北干线、长陵路及新长壶路便道两侧增宽50米,新增绿化面积14.83万平方米;

  
  (8)墙体屋顶立体绿化,新增绿化面积0.5万平方米。

  
  2、专业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8.6万平方米,改造面积34.8万平方米。

  
  (1)公共绿地建设,新增绿化面积4.15万平方米,改造面积22.2万平方米。

  
  ①八一广场改造工程,面积3.5万平方米;

  
  ②太行公园改造一期工程,面积4.8万平方米;

  
  ③人民公园改造(含动物搬迁),面积12万平方米;

  
  ④北关桥游园工程,面积1.8万平方米;

  
  ⑤太长高速出入口景观游园建设,新增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

  
  ⑥市区主干道交叉口绿化景点建设,新增绿化面积0.15万平方米。

  
  (2)道路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4.45万平方米,改造面积12.6万平方米。

  
  ①英雄北路绿化改扩建一期工程,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

  
  ②英雄南路(城南生态苑至和平路)绿化改造一期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

  
  ③太行东、西街(2008国道市区段)和英雄中路绿化改造一期工程,绿化面积2.62万平方米;

  
  ④长兴中路更换大树,种植胸径15厘米以上法桐273株;

  
  ⑤新区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6.8万平方米;

  
  ⑥环湖旅游路绿化工程,种植垂柳2500株;

  
  ⑦柴金西街延伸段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45万平方米。

  
  3、单位(居住区)园林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6.42万平方米。

  
  (1)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26个,新增绿化面积4.73万平方米。(具体任务详见《长治市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实施方案》)

  
  (2)创建市级园林化居住区10个,新增绿化面积1.69万平方米。(具体任务详见《长治市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实施方案》)

  
  各县(市)城市绿化任务和工作方案,要以省政府“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要求,结合本县(市)的实际情况,以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为目标,以加快公共绿地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创建园林化单位(庭院)为基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和2008年绿化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县城绿化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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