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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259号
【颁布时间】 2010-09-08
【实施时间】 2010-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1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整合工作力量。重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农民工培训政策规划、考核评估体系,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农民工培训相关事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参与农民工培训的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广泛调动群团组织、企业及社会团体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二)强化政府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对本地区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队伍。市政府将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或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通报制度。各培训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培训计划、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要加强沟通和衔接,定期通报农民工培训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开展经验交流。要探索农民工培训的客观规律,加强对中长期农民工培训发展规划以及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好经验。要学习借鉴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移民培训的有益经验,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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