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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145号
【颁布时间】 2008-06-12
【实施时间】 2008-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3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王文海同志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今年省纠风办确定50个政府组成部门和25个公共服务行业作为评议对象。司法行政机关属于50个参评的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我们要严格按照省纠风办的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位次继续前移。
  
  (一)要明确重点评议内容。《河南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政风行风工作评议的重点,一共有六项:(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政(事)务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些评议的重点内容,加强自查,强化措施,改进工作。坚持边评议、边整改,以评议促整改,以整改促评议。实现工作有新的突破,位次有新的提升,形象有新的改变。
  
  (二)要明确重点评议对象。根据省纠风办的要求,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要向基层延伸,突出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基层司法所作为今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对象,是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同时,省厅把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律师行业作为重点评议的行业。根据去年民主评议情况,省厅确定商丘市司法局为重点评议对象,省司法厅纠风办和省律师协会确定刘·田、济世雨郑州分所、点石、中州、豫都、昊中、大河律师事务所为厅属律师事务所的重点评议对象。各地、各部门都要确定几个重点评议对象,进行重点帮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率,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整体上台阶,上水平。
  
  (三)要落实好为民办实事的承诺。年初,省司法厅根据工作职能和民生需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为人民群众办理10件实事:有监狱、劳教所开放日,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活动;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适当减免费用;免费发放《农民工必备法律常识》书籍、宣传挂图30万份,帮助农民学法用法;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免费发放人民调解员业务学习资料,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10件实事。对于这10件实事,省厅已责任分解到各单位,明确办理时限。省厅将狠抓督查督办,及时通报这10件实事的办理情况。对于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监管单位。各地各单位都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的兑现,确保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四)要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是深化民主评议,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结合司法行政系统情况,今年要突出抓好四项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办事公示、限时办结、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机制,促进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二是开展公正执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监狱劳教所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等问题。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警务督察,认真执行司法部“双六条禁令”,严肃查处违反禁令行为。实行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前对警察评议制度。三是开展诚信执业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不诚信执业等问题,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向委托人免费发放《法律服务投诉须知》,全面推行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制度,向社会公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状况,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执业为民。四是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到“五个一律不收费”,即: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一律不收费;监狱劳教所在刑罚执行、行政管理上对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一律不收费;开展法律援助一律不收费;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一律不收费;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一律不收费。对违规收费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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