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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要抓好重点环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考核总结阶段。我们要重点抓好三个阶段、十一个方面的工作。在动员准备阶段,要重点抓好动员部署、选聘评议代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四个方面的工作。各单位都要召开民主评议动员会,进行专门部署,制定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要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短信、意见箱、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设立征求意见箱或电子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在组织实施阶段,要突出抓好确定重点评议对象、开展重点评议、整改突出问题、问卷测评等工作。在考核总结阶段,要重点抓好报送材料、综合考核、总结表彰等工作,大力宣传在民主评议中工作主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要以民主评议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政风行风评议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任务繁重,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投放主要精力具体抓,要在督促检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工作,树立工作一盘棋观念,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继续坚持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向深入。 (二)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对所主管的单位和行业进行考核。省厅重点对18个省辖市司法局进行考核,省监狱管理局重点对省属25所监狱进行考核,厅劳教局重点对省属5个劳教所进行考核,省律师协会重点对厅直律师事务所进行考核,省公证协会重点指导18个省辖市公证处行风建设工作,省司法鉴定人协会重点对省属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考核,省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对18个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县(市、区)司法局也要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加强督查,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平时工作情况、群众评议情况在年底前排出位次。省厅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评议出的问题,对工作迟缓、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继续实行工作月报制度,从7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要上报上月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三)要进一步落实奖惩机制。继续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切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的运用,奖优罚劣,奖惩分明。对政风行风评议中位居当地前5名和系统前3名的省辖市司法局进行表彰,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功奖励;对位居当地30名以后的,取消系统内综合评先资格;对位居当地后3名的,取消系统内所有评先资格,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岗位。 (四)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宣传对于塑造司法行政系统形象的重要作用。通过我们的勤奋工作,真抓实干,逐步提高社会认知度。我们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特色不明显,社会认知度低,更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板报、标语、宣传页、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举措,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党委履行职责的第一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必须有新举措、新成效、新局面。最近,光春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司法厅《关于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光春书记的批示是:“工作很积极,很努力,很有成效。有作为才有地位,希望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在新作为中作出新贡献,树立新形象。”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也有重要批示。尤其是光春书记的重要批示,为我们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全省司法行政广大干警必须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尤其是光春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弘扬正气,保持锐气,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新局面。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也必须有新的进步,位次有新的提升。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不断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水平,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