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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和“三同时”的审验工作,严格市场准入。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 1、严把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验关,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台账制度。凡2007年未完成安全许可的重点建设项目和2008年新立项重点建设项目均列入监控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履行安全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的项目,要依法严惩。 2、继续加强对液氯、液氨、成品油、甲醇、二甲醚、剧毒品等重点监控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分级专家会诊。 3、各区对所有重点监控的生产企业实施委派驻厂监管员工作制度,制定驻厂监管员工作标准,并保证派出人员的工资和费用等正常支出。 4、全面整治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无保障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5、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强制推行运用温控、压控报警或联动系统。 6、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试点以及标准的制定工作,力争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7、经营企业监管的重点是加油(气)站和剧毒品经营单位。凡达不到要求的加油(气)站,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二)烟花爆竹管理方面 1、加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法律)和“三超一改”(超数量、超范围、超人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作业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2、企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设监控平台,实现远程在线监督。 3、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验收办法,引导企业均衡生产,不搞逢大事件、重要会议期间停产待工,防范企业搞突击生产。 4、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好经营布点规划审批工作,引入适度的竞争机制;重点监管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及产品存放量等。 5、加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不彻底不予生产。 七、狠抓交通安全建设 公安、交通、铁路和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铁路、公路凡属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一)道路交通方面 1、继续实施公路、城市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安、交通、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协同制定2008年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危险桥梁消除率目标,推行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整治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2、交通、安监等部门建设完善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对公路工程规划、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管。 3、继续开展治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起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超载超限引发的恶性事故。 4、继续开展打击无证、酒后、疲劳等违章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铁路运输方面 1、分阶段对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专项整治。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的铁路平交道口,从道口设施与监护管理等方面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从2008年开始,以3年为限,分步完成平改立和无人变有人监护的道口安全改造。 2、加强铁路沿线区间及站场内的安全监管工作,遏制路外事故的发生。 (三)民用航空方面 年内完成乌海机场90区的整治工作,加大对机场运行管理的安全监督监察。 八、加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对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和其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企业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进行有效的衔接;适时开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2008年年底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二)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建设。加快全市和各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协调、指挥机构建设步伐。2008年,全市和各区都要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的建设;充实完善矿山救护队伍,提高矿山救护装备水平;公安消防部门完成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2008年6月份前形成应急救援战斗力;建设和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形成覆盖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专家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基地,并与国家在我区设置的物质储备基地形成互补;设立网上虚拟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形成实物储备与虚拟储备互补,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物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