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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3-26
【实施时间】 2008-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三)进一步完善全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制,建立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自上而下运转灵活、协调有力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九、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形成多部门联手、多领域运行、跨区域协同的联合执法格局,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行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

  
  (二)加强对事故处置、处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弥补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制度,不断改进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强化各级干部安全责任意识的作用。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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