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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4.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人事,监察) 35.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收支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计财) 36.加强科技经费项目跟踪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计财) 37.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计财,办公室、监察) (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38.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管,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监察,人事、计财、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39.8月底前要组织开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会,上一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人事、监察、机关各部门) 40.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组织搞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年度集中报告工作。(人事,监察) 41.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计财,监察) 42.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监察) 43.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让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44.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省局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工程,拓展办事公开工作领域,扩大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45.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46.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监察,法宣) 47.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人事,法宣、监察) 48.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法宣,稽查、监察) 49.重视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人事,监察) 三、需要明确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各级局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按所分管单位和部门,承担相应的党风廉政工作和行风建设任务和责任。 (二)任务分解中列在逗号之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之责;其他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各牵头与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研究制定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加强与上级局纪检监察室的情况沟通和联系。 (四)各级局党组(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和行风建设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工作进展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