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步伐,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网络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逐步构建信息化社会的重要步骤;也是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战略,加快建设湖州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有力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巩固发展宣传文化主阵地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推进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 二、明确发展目标 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目标是:将湖州数字电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成统一的、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数字化政策和技术规范的、满足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新体系技术要求的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有线数字电视运营管理新机制,使电视真正成为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平台化、互动式、开放式的服务。 三、完善运作机制 按照“借助外力、整合资源、市场运作、联合发展”的思路,由湖州广播电视总台控股,以增资扩股的形式,与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湖州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具体实施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湖州数字电视运营机构要充分利用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的技术、牌照资源等优势,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和数字电视产业加速发展。 四、分步组织实施 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分三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2007年) 将湖州数字电视平台提升为交互式数字电视平台,通过市与三县的广播电视环网,将数字电视内容下传三县,覆盖全市。加快市区双向网改造,完成全市广电网络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做好居民住宅小区数字电视整体平移试点工作,逐步推行新建小区数字电视直接接入。启动二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新建宾馆(饭店)的数字电视平移工作。 (二)推进阶段(2008-2009年) 2008年基本完成湖州中心城区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启动市区中心镇镇区用户平移工作。三县基本完成县城数字电视整体平移。2009年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镇区用户的整体平移及部分有条件农村用户的平移。 (三)完善阶段(2010年) 全面实施广大农村的整体平移,停止模拟传输。 五、强化措施保障 (一)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所需资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主要包括: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收入、数字电视互动增值服务收入、信息业务收入等。 (二)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接入机房或光工作站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应统一规划和建设。已建住宅小区应在现有物业管理用房中调剂安排;新建住宅小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应承担设备及安装费用。 (三)有线数字电视平台实行整体转换时,由湖州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免费为用户提供一台普通型广播式机顶盒,如用户选择交互式数字电视机顶盒或其他高档次机顶盒,可以折算抵扣。用户同址配置第二台以上机顶盒,应自费购买。 (四)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过公开听证后,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非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接收终端计收;每个接收终端收费额度按不超过居民用户的标准,由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根据用户安装数量、收视情况和运行维护成本,与用户协商确定;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成立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