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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3-25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操作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附表2
  
  
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申报增值税退税审核表

  
  退税单位名称(公章) 
  
  申请日期 
  
  退税类型 
  
  退税文件依据 
  
  退税所属日期
  
  至
  
  税单张 
  
  总销售收入合计
  
  应退税产品销售收入合计
  
  企业申报
  
  初审机关审核
  
  项目
  
  栏次
  
  全部应税货物
  
  申请退税货物
  
  全部应税货物
  
  申请退税货物
  
  销售额
  
  1 
  
  增值税应税收入
  
  2 
  
  销项税额
  
  3 
  
  进项税额
  
  4 
  
  上期留抵税额
  
  5 
  
  进项税额转出
  
  6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7 
  
  应抵扣税额
  
  8=4+5-6-7  
  
  实际抵扣税额
  
  9(如8<3,则为8,否则为3)  
  
  应纳税额
  
  10=3-9 
  
  期末留抵税额
  
  11=8-9 
  
  已缴税额
  
  12  
  
  退税基数
  
  13
  
  不填 
  
  不填 
  
  退付比例
  
  14
  
  不填 
  
  不填 
  
  应退税额
  
  15
  
  不填 
  
  不填 
  
  初审机关审核意见
  
  剔除金额 
  
  核定金额 
  
  经办人: 复核人: 初审机关负责人(加盖公章):年 月 日
  
  复审机关审核意见
  
  核定金额 
  
  经办人: 复核人:复审机关负责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专员办审核意见
  
  核定退税金额
  
  审核人: 分管处领导: 分管办领导:年 月 日
  
  备注
  
  附表3
  
  
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报审批送达登记表

  
  企业名称:
  
  初审 阶段
  
  企业申报时间及送达人 
  
  财政机关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上报或退回材料时间
  
  复审 阶段
  
  初审材料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送达人 上报或退回材料时间
  
  终审 阶段
  
  复审材料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送达人
  
  批复或退回材料时间
  
  附表4
  
  编号: 
  
  
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财政局[2009] 号:
  
  经审核,您单位的申请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项目,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并将申报材料退回。
  
  不予受理的理由如下:
  
  您单位如对此有异议,可拨打复审机关电话:0451-53641549询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工作日内向终审机关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经办人:复核人:初审机关负责人: 年月日
  
  (加盖公章)
  
  ---------------------------------------------------------------------------------------------
  
  (本通知书一式四份,申报人、初审机关各执一份,同时报送复审及终审机关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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