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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表2 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申报增值税退税审核表 退税单位名称(公章) 申请日期 退税类型 退税文件依据 退税所属日期 至 税单张 总销售收入合计 应退税产品销售收入合计 企业申报 初审机关审核 项目 栏次 全部应税货物 申请退税货物 全部应税货物 申请退税货物 销售额 1 增值税应税收入 2 销项税额 3 进项税额 4 上期留抵税额 5 进项税额转出 6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7 应抵扣税额 8=4+5-6-7 实际抵扣税额 9(如8<3,则为8,否则为3) 应纳税额 10=3-9 期末留抵税额 11=8-9 已缴税额 12 退税基数 13 不填 不填 退付比例 14 不填 不填 应退税额 15 不填 不填 初审机关审核意见 剔除金额 核定金额 经办人: 复核人: 初审机关负责人(加盖公章):年 月 日 复审机关审核意见 核定金额 经办人: 复核人:复审机关负责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专员办审核意见 核定退税金额 审核人: 分管处领导: 分管办领导:年 月 日 备注 附表3 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报审批送达登记表 企业名称: 初审 阶段 企业申报时间及送达人 财政机关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上报或退回材料时间 复审 阶段 初审材料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送达人 上报或退回材料时间 终审 阶段 复审材料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送达人 批复或退回材料时间 附表4 编号: 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财政局[2009] 号: 经审核,您单位的申请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项目,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并将申报材料退回。 不予受理的理由如下: 您单位如对此有异议,可拨打复审机关电话:0451-53641549询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工作日内向终审机关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经办人:复核人:初审机关负责人: 年月日 (加盖公章) --------------------------------------------------------------------------------------------- (本通知书一式四份,申报人、初审机关各执一份,同时报送复审及终审机关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