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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行政机关要及时公开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开展实施“三项制度”的主要思路和措施,回答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推广机关作风建设的先进经验。要充分利用“三项制度”工作简报、新闻媒体和网站,积极宣传、报道和推广单位在实施“三项制度”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推动全州“三项制度”的实施。 (四)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县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实施“三项制度”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实施“三项制度”来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决不能搞成“两张皮”。要把实施“三项制度”与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领导作表率、班子带队伍、公务员带群众的格局;要与机关的作风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日常工作与实施“三项制度”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全面推进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工作健康发展。各县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每半个月要向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人事局报送一次工作简报,以便于州人民政府了解掌握各县和州属各部门实施“”三项制度的进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意见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